發布時間:2021年03月19日
正值一年一度的3·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,“中國黃金”品牌維權工作又迎來一次里程碑式的勝利。日前,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,認定原深圳市中鼎黃金珠寶有限公司(中國黃金珠寶投資有限公司)侵犯我司注冊商標權且構成不正當競爭,判令其賠償我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120萬元整。該案勝訴為我司品牌維權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再添戰果。
據悉,該案系一件持續侵權、惡意侵權案件。被告曾在湖南境內發展的加盟商“資興市治安金行”使用構成商標侵權,使用“中國黃金珠寶投資有限公司”構成不正當競爭,已經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。但被告卻拒不悔改,甚至變本加厲,試圖改頭換面逃避法律懲罰,以原深圳市中鼎黃金珠寶有限公司作為侵權“總部”,繼續使用
侵犯我注冊商標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,直至此次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。
近年來,隨著“中國黃金”日益發展壯大,品牌知名度、影響力、美譽度也不斷提升。金字招牌加上央企實力,也讓市場上“搭便車”的行為逐漸增多。為堅決清除“李鬼”,樹立品牌形象,保護消費者權益,加速凈化黃金珠寶市場環境,“中國黃金”品牌維權團隊始終堅持同各類侵權行為作斗爭,通過司法訴訟、行政投訴等維權途徑取得了一系列勝果。本案高達120萬元的判賠額也充分體現了司法機關打擊仿冒侵權的決心,同時有力彰顯了“中國黃金”品牌價值與不可撼動的市場地位,給惡意侵權者以強有力的回擊與震懾。
知識產權保護是品牌建設的根基。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,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關系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,關系高質量發展,關系人民生活幸福,關系國家對外開放大局,關系國家安全。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,必須從國家戰略高度和進入新發展階段要求出發,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,促進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,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,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。本案的勝訴正是人民法院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、在司法裁判中不斷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生動體現。
中國黃金相關負責人表示,這次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給我們以極大的信心和鼓舞。中國黃金在未來的品牌維權工作中,將持續加大維權力度,強化對“中國黃金”品牌的保護,對仿冒及侵權行為絕不姑息,有效運用法律武器依法維權,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,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及維護中國黃金品牌形象作出更大努力,不斷為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彰顯央企責任、貢獻黃金力量!
審計督導法務部
2021年3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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